STRO應急滲濾液處理設備設計原則
(1)執行《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2008)表2中的相關標準和規范。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
(3)嚴格執行現行的防火、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國家和地方頒布的法規、規范與標準;
(4)充分考慮國內外垃圾滲濾液處理存在的問題以及滲濾液隨垃圾填埋場的“年齡”的變化情況,針對這些問題,結合我公司經驗,選擇國內外先進成熟的污水治理技術,采用優質、可靠、適用、經濟的治理工藝路線;
(5)切合實際,正確掌握設計規范和標準,優化工藝技術,合理選用優質、高效的處理設備和設施;
(6)在確保出水穩定達標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節省投資,減少占地面積和降低運行費用,延長使用壽命,調整好一次性投資與運行費用、水質要求之間的比例關系;
(7)廢水處理站總體布局、統一規劃,力求與周圍環境協調;
(8)在處理站運行中保證清潔、安全、無二次污染。設備運行簡單,以操作維護方便,利于管理為原則。